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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5-04-30 23:07:59作者:新瑞会展浏览数: 369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近期,广交会业务办启动了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为做好我省展位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37届广交会计划于2025年4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5年4月15—19日

第二期:2025年4月23—27日

第三期:2025年5月1—5日

二、展览内容

共设置55个展区。其中有意在第三期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参展的企业,按经营产品类别在对应的专业展区申请即可。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详见附件1,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2。

三、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11月20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11月30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登记后,申请企业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指导下,按照量化评分的要求将参展申请表以及相应的国际通行认证、境内外商标、品牌荣誉、专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等方面佐证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参展企业信息采集服务功能,无需邮寄或现场提交参展申请表等书面资料,有关指引另文通知。

(一)品牌展位。

1.品牌展位确认

第137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6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第137届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交易团,确认即正式生效。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2.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展位参展企业可随时向所属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请有意向的企业于11月15日前提前与省交易团联系,尔后再根据评审相关指引、申报注意事项,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经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所有纸质版材料寄送所属交易团(相关文件路径:广交会官网首页——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交易团按相关要求对申请企业材料初审后,按有关程序将企业材料寄送相关商协会。

(二)一般性展位。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所属交易团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并报所属交易团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请务必阅知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4)。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同步上传证实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营企业的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五、展位安排办法

结合广交会印发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西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和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精神,省交易团对企业参展申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企业进行量化评分,提出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初步方案,提交省商务厅党组会研究,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交易团按程序向大会申报并实施。

六、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五)线上平台保持常态化运营,企业申请线上参展、选购套餐等均可随时通过线上平台云展厅管理系统(https://www.cantonfair.org.cn/)完成。如有疑问,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点击广交会官网首页右侧浮动栏“帮助中心”图标进入)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七、特别提示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申请展位相关事宜请先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做好指导;企业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由省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未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八、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加强指导。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向辖区内的外贸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企业申请参展;要指导企业认真准备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对企业参展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重点推荐企业务必严格把关,切实将有实际参展需求的优质企业和出口潜力大的企业推荐参展。

(二)加强管理,按需申报。各申请企业要做好“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端管理,认真填报和维护本企业的资料信息(含企业中/英名称、海关编码、进出口代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简称等),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要认真参考展区设置和参展展品范围,对应申请企业适合的展区展位和数量。

(三)规范秩序,为企服务。省交易团设置参展企业群,关于广交会江西省交易团有关工作、通知、政策发布、问题咨询等事项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发送。为方便为企服务,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广交会工作业务的同志和各参展企业代表加群(目前群成员较多,只能通过邀请加入),入群后请按“单位名称(简称)+姓名+职务”的格式修改昵称。

联系人:李希林、夏宇

电话:0791-86246982,86246981

地址: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3楼

邮编:330002

附件:1.第137届广交会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情况表.pdf

2.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3.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wps

4.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


来源: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